参与过依法必招的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的评标专家,能否继续参加后续的招标项目评审
王**: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王**: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王**: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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