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景文苑小区物业合同签订问题
我们是河西区海景文苑小区业委会,在此向贵部门反映一个在小区物业管理方面遇到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协调解决。
本小区是2015年7月办理的入住手续,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于2018年7月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立至今已有一年半的时间,但小区执行的仍然是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我们也就此问题向街居相关部门反映过,得到的答复是因小区所处地块涉及部分开发商未交付项目(海景文苑公寓项目),所以现在获批成立的“海景文苑小区业主大会”无法达到整个地块的相关事务法定代表人数,故无法执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决议。
目前的状况下,小区业委会无法与物业服务企业形成法理上的雇佣关系,不能有效监督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物业很多工作流于形式,广大业主怨声载道,业主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这些问题久拖不决会直接影响和谐社会与美丽社区的建设,所以我们希望贵部门可以帮助我们商讨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来解决目前我们小区遇到的问题,早日使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步入正常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