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住建委和开发商勾结,出具危房鉴定书,强拆民房,工作人员甚至没有进屋查看,就出局危房鉴定,限期搬迁否则强拆。这种文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老百姓住着好好的房子,一句危房就可以强拆了?河西住建委作出的这种行为系违法行为!
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转交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办理。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转交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办理。
2019年12月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