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齐** 提问时间:2019-11-14

标题:河西住建委乱作为问题严重违纪

河西住建委和开发商勾结,出具危房鉴定书,强拆民房,工作人员甚至没有进屋查看,就出局危房鉴定,限期搬迁否则强拆。这种文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老百姓住着好好的房子,一句危房就可以强拆了?河西住建委作出的这种行为系违法行为!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12-05 是否超时:否

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转交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办理。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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