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魏* 提问时间:2019-11-14

标题:关于在异地继续教育的问题

您好,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一、2019年我在吉林省考取的会计初级职称,但是实际工作地点在天津,是否可以2020年在天津进行继续教育?二、我在诚信信息查询里输入了身份证号和姓名后,提示我“您还未取得证书,无法进行查询”,这个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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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19-11-14 是否超时:否

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1、您目前在天津工作,应参加天津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2、通过天津会计网站(http://tjkj.cz.tj.gov.cn)首页面左侧会计诚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后才能参加天津的继续教育培训,信息采集时可以用外省市从业资格证书代替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材料。3、2019年您在外省市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信息采集完成后可以通过天津会计网站首页面左侧继续教育管理的个人申报入口申请确认2019年继续教育学分。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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