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举报天津市治达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违规销售经济适用住房行为。
天津市治达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红桥区丽水苑(一期)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开发单位。天津市治达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未向具有天津市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的被拆迁人出售丽水苑(一期)住房,而,将丽水苑(一期)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全部销售给红桥区各拆迁指挥部,再由红桥区各拆迁指挥部向被拆迁户销售。天津市治达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和《关于修改〈天津市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操作程序〉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2〕177号)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相关证据为证)
请求贵局对天津市治达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违规销售行为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