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戴书记您好:关于泗村店撤村建居主房认定,村里农转非的,非农业户口家庭户的住房,到底予以认定还是不予认定?泗村店政府很难回答吗?认定与不认定就这么不好回答吗?为什么不正面回答百姓的问题?问题是非农业家庭户认定不认定问题?说是百姓事无小事,泗村店政府拿百姓事不叫事吧?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泗村店村主房认定,依据《泗村店镇撤村建居合法主房认定办法》实施,对于1993年后未办理建房手续房屋认定,依据建房时家庭成员是否符合分立户新增宅基地建房进行认定 。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泗村店村主房认定,依据《泗村店镇撤村建居合法主房认定办法》实施,对于1993年后未办理建房手续房屋认定,依据建房时家庭成员是否符合分立户新增宅基地建房进行认定 。
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