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津门湖嘉郡花园2018供暖不达标,投诉不予解决且强收滞纳金
本人是嘉郡花园9号楼房主,2018年家里供暖温度经常达不到供热标准,多次给富力津门湖江湾路供热站反映情况,一直未予解决。
今年11月3日,为保证2019年正常采暖,本人再去江湾路供热站交涉,供热站提出要补缴2018年采暖费和滞纳金才能继续缴纳2019年采暖费并采暖,为保证今冬取暖,本人被迫全额缴纳了采暖费和滞纳金。
对此,本人现投诉并提出异议如下:
一、供热不达标,供热站无动于衷,且一年多时间里没有任何积极举动和作为,从未与本人联系协商采暖费缴纳或做出政策解释。
二、供热站未对业主进行任何提示,直至今年去交涉,才提出滞纳金问题,且强制收取,是否合理?
以上两点供热站的做法是不是与当前党和国家为老百姓谋幸福的要求相左?是否与“为民服务解难题”的主题教育要求相左?
在本人拨打投诉电话后,对方仅仅提出可以到家里测温,然后解决。但本人认为当前为采暖初期,天气尚未转冷,现在测温没有任何参考意义。本人现提出如下主张:
一是供热站立即返还本人2018年采暖滞纳金;
二是待冬季天气寒冷后再进行测温,如测温不达标应按采暖实际补偿本人2018年采暖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