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居住型公寓竣工验收标准及交付房屋条件
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
(一)“经营性公寓按照公建设计标准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执行非住宅技术规范。”具体按照哪些公建设计标准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执行哪些非住宅技术规范?
(二)居住性公寓应参照何种规范、条例来确定其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具体交房条件是什么?
(三)根据购买居住性公寓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中表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居住型公寓是否执行《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如果执行,其中是否存在不适用于居住型公寓的规定,如果不执行,那么具体执行那款条例?
请领导尽量通过书面方式予以解答,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