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办理《租赁备案证明》流程及所需材料
领导您好!
我需要办理《租赁备案证明》用于我孩子的落户,因为我妻子是人才引进集体户口,我是从人才集体户迁移到单位集体户,还未买房,通过咨询得知: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社区集体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3.《承诺授权书》。我们在19年9月份在东丽赵沽里新苑租住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孩子1月出生后我们刚好符合这个条件,但问题是现在我不清楚《租赁备案证明》在什么地方办理,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因此想通过这个途径咨询一下,还请领导给介绍一下在什么地方办理,办理的流程及所提交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