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一、该业务办理经过
? 该区原参保人员吴**(330225198108012275)需将本市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转移到北京,宝坻分中心经办人员于9月2日收到北京市朝阳社保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为LX10502019081500054),9月10日该分中心任雪同志据此及时出具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编号为20190910124328872),我市金保二期系统显示此业务“已办结”。该分中心出具的这份信息表由市中心在9月12日进行了统一邮寄 (EMS单号:1185761822520),9月13日显示北京朝阳社保已签收。
? 据此,我中心宝坻社保分中心在办理该人员转移接续业务中完全符合该业务的办理流程和时限,不存在超时办理的情况。
? 二、与信访人沟通情况
? 在查清该业务办理的真实脉络后,该分中心第一时间向市局信访处进行了汇报(电话:27121532),并在局信访处指导下,于11月12日下午4点30分和市民(手机:15011281971)进行了联系,讲明了该分中心具体经办的时间节点,通过微信将EMS签收截图发给市民,市民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期间,本着为群众负责到底的态度,宝坻社保分中心多次拨打北京朝阳社保转移电话(010-53918532),以求更加细致核实,均显示占线无法拨通。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