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9-11-06

标题:落户难问题

我姐冷家堡人和她对象离婚了,想把自己和闺女的户口转回冷家堡。所有手续都已办完。但是没想到离婚协议上,少写一个“女”字。原协议是女儿由方扶养,儿子由男方扶养。互相不给予抚养费。;由于女儿由女方扶养,少写“女”字。汊沽港派出所不予受理。让去民政局盖章增加一个字。但是民政局以不在自己履行的职责为由。拒绝盖章。为此我姐和其女儿的户口一直为落户成功。也找不到解决的办法。民政局介意复婚,在重新离婚。一点也不实际的办法!!往有关领导给予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11-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我单位户籍民警多方核实调查取证工作,现已办理落户手续。

 

公安武清分局

2019年11月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