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9-11-05

标题:天津市医疗机构执业药师评中级职称何时跟进?

近日,北京、广东、江苏、安徽、上海等十省市陆续颁布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也就是执业药师可以对应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请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何时出台此政策?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9-11-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联系,为其解释了相关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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