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沈** 提问时间:2019-11-01

标题:市教委 市财政关于调整完善学生生活补助政策

红头文件关于调整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文件 其中有一项要求社区居委会 街道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我所在社区居委会已我不是低保、特困户为理由不予以提供此证明。但是在其他区的社区居委会就给提供此证明,(见附件)。请问领导们同样级别的残疾学生 同在一个城市 同在一个学校。为什么不能享受同样的待遇?

像我们这样有特殊孩子的家庭承受着很大的经济压力,希望领导能帮忙给予协调 。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9-11-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柳林街办事处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街工作人员已于11月4日10:45联系告知居民,社区居委会不能开具除司法救助以外的各类生活困难证明。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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