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7年10月购买的商品房,从2017年11月开始每逢下雨我们的房屋都漏水。2018年漏雨我找市质检大队,开发商赔偿我房屋窗口被泡3000元,并答应我修外墙。2019年后,每逢下雨,都漏雨,每次找开发商和物业,都不管。我同时找居委会,居委会也协调不了,希望政府部门可以给我解决。
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
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
郎**同志: 郎**先生,您好,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经核实,您与建设单位曾就该问题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实施完毕,若您与建设单位就此问题仍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
郎**先生,您好,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经核实,您与建设单位曾就该问题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实施完毕,若您与建设单位就此问题仍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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