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军转干部职级并行任职年限问题
您好,我是18年转业军人,我想咨询在这次的公务员职级并行套改中,部队工作年限也就是军龄,按照《军队干部安置政策》中第三十七条 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中的规定军龄是算到工龄里面去的,可是据我了解这次的套改并没有计算进来,而是按照新入职公务员机算,请问有没有具体依据或文件这样执行。
您好,我是18年转业军人,我想咨询在这次的公务员职级并行套改中,部队工作年限也就是军龄,按照《军队干部安置政策》中第三十七条 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中的规定军龄是算到工龄里面去的,可是据我了解这次的套改并没有计算进来,而是按照新入职公务员机算,请问有没有具体依据或文件这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