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天津佳晋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购买云鼎广场4#楼1222房,房价总计为242263元,该中介公司以开发商促销为名,推出“六万抵一口价”的销售方式,说向其缴纳这六万元为房款,事后因为开发商自身原因停工缓建,开发商书面告知这六万元为该房产经纪公司的中介费,我将该中介公司起诉,要求按照正常标准收取中介费,因为房价总计242263,中介费收了6万元,超过中介费标准数倍,并且无与该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收据一张,特此向您举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经核查,您反映情况属实基本属实。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已通过8890便民服务专线就同一事项进行了咨询,我局工作人员已对您进行了电话答复,现一并进行答复,将政策再次告知如下:您主要咨询的是政府对中介服务费的标准是否有规定。根据《市发改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4】601)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放开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的权利。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同志,联系电话:8212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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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来信收悉。经核查,您反映情况属实基本属实。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已通过8890便民服务专线就同一事项进行了咨询,我局工作人员已对您进行了电话答复,现一并进行答复,将政策再次告知如下:您主要咨询的是政府对中介服务费的标准是否有规定。根据《市发改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4】601)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放开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的权利。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同志,联系电话:82129712。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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