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9-10-22

标题:再生资源经营范围问题

我公司经营范围中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写明不含固体废物,而再生资源基本在人们常识中都认为是固体废物,国家又没有明确的界定文件,导致我们无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我想请问管理部门,可否去掉不含固体废物一项。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10-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监管工作职责,关于再生资源备案问题,建议您向市商务局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市场监管委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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