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19-10-21

标题:农村户口达到什么条件,能够申请宅基地

我是天津市蓟州区杨津庄镇杨相公庄村村民,我有两个儿子,长子26周岁,未婚,次子24,已婚,今年育有一子,在村里有一处合法的房产,2区2排17号,想在村里申请一处宅基地,我家这种条件符合法律要求吗?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9-10-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杨津庄镇政府核实处理。

据杨津庄镇政府反馈:经核实,您家现有宅基地长度为31米,宽度为15米,面积为465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您家宅基地面积已超出规定标准,能够满足分户需要,您的情况不符合再申请宅基地条件。

杨津庄镇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杨津庄镇政府,联系电话:2986000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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