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9-10-21

标题:开发商违背自己的承诺,至业主的健康不顾,强制交付,我们是否应该收房?

我是北辰区正荣府荣辰花园待入住业主,购买时开发商出具了文件,文件中“根据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农药厂土地收储及土壤调查修复工作相关情况的说明》及开发商《关于北辰潞(挂)2016-008号地项目交付时间的承诺函》,位于本项目西侧的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市农药厂)地块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修复工作,在污染场地治理及修复完毕前,建设单位不得将本项目交付业主使用。”

但是目前在农药厂刚刚开始治理,要到2021年才能治理完成的情况下,开发商通知我们收房,这严重违背了之前对政府和业主做出的承诺,请问我们应该收房么?如果收房了,之后家里人生病了算谁的?法制社会应该讲信用,这种完全背离承诺的行为,请领导给予否决,阻止给正荣下准入证,保证老百姓的权益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10-22 是否超时:否

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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