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9-10-15

标题:什么性质的土地可以建居民楼

规自局领导您好

请问领导什么性质的土地可以建居民楼?

汊沽港镇富强新家园小区建在承包地上可以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10-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局领导对您的问题高度重视,责令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资源、市场、地籍、控规、监察所等部门共同研究核实,现回复如下:在总体规划层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建设用地,且城市总体规划或镇总体规划中为居住用地的可进行建设。在控规层面,在规划区的二类居住用地上可建设居民楼。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且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在办理相关供地手续以及后续规划方案审批后可以建设居民楼;现状地类为非建设用地的,需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转为建设用地,办理相关手续后可进行建设。关于汊沽港镇富强新家园占地建设问题,经分局会同汊沽港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富强新家园项目位于武清区汊沽港镇区南侧、高王路东侧。现场情况为15栋村民住宅楼和2栋商业楼,用地人为天津福瑞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土地权属一街村委会。与汊沽港镇政府和一街村委会核查,2011年7月,汊沽港镇一街村委会与天津福瑞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建设汊沽港镇一街村住宅工程,解决适龄和大龄青年住房问题。经分局实地测绘,富强新家园项目占地面积为41140.27平方米,现状地类为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之规定,对天津福瑞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集体建设用地建住宅的行为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目前,正在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同时,函告汊沽港镇人民政府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市管理执法职责的通知》和《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治理违法建设的通知》依法进行处理。感谢您对分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规划和自然资源武清分局

2019年10月21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