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杜** 提问时间:2019-10-15

标题:去年办理了停暖今年想复暖可是错过了办理时间

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问题。

我们家四口人,有两个孩子,今年8月底孩子转来武清上学,全家就都搬过来住了,我们的住址是富力尚悦居32号楼2805。由于去年没有住就办了停暖手续,今年搬过来后。没注意复暖也要办手续,打热力公司电话咨询说过了办理复暖的时间。

这北方的冬天要是没有暖气,不知道该怎么度过呀,况且还有两个孩子。

领导,能不能协调一下供热公司延长时间办理呢?由于我的疏忽,给您添麻烦了。

先谢谢领导。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10-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好,您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暂停和恢复用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暂停供热。已向您解释清楚,业主表示同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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