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董** 提问时间:2019-10-12

标题:辞职后公司故意拖欠工资

我于2019年8月在天津市瑞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个人原因辞职,交接工作于9月23号结束,告之我后面就不用去了,当时公司说10月份发工资的时候将9月份工资5000元及押金2000元一并发放,但在10月9日告之我因为交接工作没有完成,工资发放不了,我也要生存,为什么会找理由拖欠工资,请相关部门解决,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10-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董**”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通过沟通并告知您关于工资的问题监察部门已进入监察手续,关于押金,因您无法出具有关押金的凭证,所以告知您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人社局

2019年10月1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