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十二经路附近居民车辆早上不到7点就被贴违停罚单,便道没有禁停黄线
2019年10月9日早上6:53分,在十二经路路边停靠车辆被贴罚单,对于处罚有些个人看法和建议:
1、如要判处违停,需要相应配套设置,目前是实际情况是:十二经路两侧都是老旧小区,人口密集,楼间距小,小区内部停车空间有限,目前能被挖掘出来的不妨碍通行的空间都已经被利用上了;由于小区没有专人管理小区内车位经常被外来车辆占用,还存在不少僵尸车,占用停车资源;小区外围都是主干道路,旁边的十一经路和津塘公路两侧都已明示禁止停车;比较临近的十一经路立交桥下的停车场只针对白天上班的车辆负责,夜间没人值班。
2、这种老旧小区的车位配置严重不足,工作日白天居民上班用车并不会体现这个问题,但是到了下班后就会突显车位不足的问题,只要小区内有位置能塞进去车辆就没有人愿意停在外面。现在小区居民没有特殊情况都早早开车回来占车位,但不可避免会有加班或其他情况晚归以至找不到车位,周围又没有能夜间看管的停车场,就不可避免的停靠在十二经路上。
3、现在即便是公路上的行驶车道都能按潮汐进行用途变更,针对这些居民密集区为什么就不能同样管理?在早高峰前和晚高峰后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让附近居民能有车辆停放的位置。
4、十一假期结束第一个工作日因为工作太多,导致加班到晚上9点多,院内实在找不到车位才停在了路边,想着每天早上不到7点就必须出门了,在早高峰来临之前就会把车开走了,没想到就只差了这短短的两分钟就背上了一条违章。如果不是因为这次交警是在早7点之前就开始进行执法,我会欣然接受这个处罚结果,但是在车流量还没有增加时就如此执法,个人觉得有些牵强。
5、建议:十二经路路段是单行路,希望能考虑自早7-晚7此路段禁止停车,其余时间右侧道路机动车可以停靠。
交通的顺畅与交警的辛勤执法是密不可分的,但是希望在管理和罚款的同时能考虑到百姓的实际困难,在基础设施完全不具备的情况下完全一刀切的进行执法只会把矛盾转嫁成居民内部矛盾,造成私自圈地占位,那么就会更加加剧公共资源的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