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19-09-30

标题: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政策咨询

尊敬的市委领导:

您好!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但在本小区成立过程中,武清区物业办提出根据《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把“引导和支撑业主中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作为硬性条件,且政府相关工作负责人明确说:整个小区没有党员不能成立业委会。本人不理解为何会把引导和支撑的内容作为硬性要求?请给予明确答复是不是这样!另外在居委会代管期间,本小区物业公司严重不作为、不依法提供相关资料等多项侵害业主权益行为,请求市委领导督促相关单位执行相关规定!另外因为物业不提供小区竣工图,物业竣工图等资料,新的物业公司也无法进入,广大业主也不允许进入,所以小区已经无物业状态20天了。请求市委领导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对物业进行处理!另外小区业主上访之武清区上访办,近40天了也为收到其书面回复,请求过问!

望市委领导予以重视,莫让百姓寒心!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10-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居委会工作人员已经和居民见面,居民反映的成立业主委员、老物业交接资料问题,居委会会联合住建委物业办制定方案,在本周内给居民书面回复。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谢谢!

 

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4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