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辞职后,已在新单位入职。原单位长时间未配合办理建造师注销手续,导致社保缴纳单位与建造师注册单位不一致,此种情况是否会被认定为证书“挂靠”?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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