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威尼都开发商不按时退意向金
我在今年8月22日和威尼都开发商签署了购房意向协议并交了五万元意向金,合同规定在开盘后如果不想买房,意向金可以全额退款。该项目在8月31日开盘,我在开盘当天按照开发商规定上交了退款的材料,并领取了解除协议,协议中写明15日之内退款,按照协议最终日期为9月15日,期间多次与开发商沟通退款进度,售楼处的销售一直以手续正在办理为由不说具体退款日期,今天9月16日再次与售楼处沟通,仍然是手续正在办理不给退款。请问政府开发商是否存在违反政府规定和违法行为?想请政府帮忙要回意向金。接电话不方便,请在网站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