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娄** 提问时间:2019-09-12

标题:投诉万事兴物业乱收费,服务态度差

1.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给我换电表,我之前的电表并未坏,要是换,换插卡电表也行,

2.我2019.4月份交过电费,说我没见过,我要求差底,万事兴不给查

3.说我电表坏了,要按去年表字收,这不是欺诈吗

4.国家电网4毛多一度电,万事兴物业收5毛多一度电,每个月多收钱

5.我之前打88908890电话反应此问题,说两个工作日有人联系我,但至今无人联系我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9-09-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万事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核实处理。

据万事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反馈:经了解,您所在的南环小区电表为数字电表,电价为趸售电价,由阳光小区服务站代收电费。关于您所反映的电表问题,阳光小区服务站在查阅电表显示底数后发现,您家使用的电表已于2019年6月损坏。该服务站发现电表损坏后,经与您协商,为您购买了数字电表并进行更换。关于您所反映的电费问题,阳光小区服务站在查阅电费缴纳原始票据后,未发现您2019年4月份缴纳电费的票据。根据《关于我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2〕667号)要求,电费涨至每度0.51元,且每度再加收0.06元电损费用,合计每度0.57元,加收的0.06元电损费用是区物价部门、物业管理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对用电及其损耗情况实地测算出的结果,该服务站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万事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万事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914109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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