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窦** 提问时间:2019-09-06

标题:关于散户养猪申请怎么办理手续

最近的领导,个人想在农村申请散户养猪怎么办理才是合法的。现求助政府给予班助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9-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的诉求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应符合六项动物防疫条件和兴办动物饲养场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对畜禽养殖场应具备的条件和建设区域有明确的规定。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豆张庄镇,联系电话:22167892

 

豆张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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