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减化落户手续,可否凭合同,还贷记录,不动产证
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
我与我爱人均为北漂人员,是海河英才计划的受益者,深为此政策为民心受民意而感激,也深感天津政府及人民的民包容而感激。我们也信心满怀,以现在武清经济发展,我们能落户武清,居住武清,并畅想在武清创业,成为武清新移民,为武清明天贡献一份力量,实为幸事。
我们在海河英才的政策指引下,成功落户为集体户口,也于2018.12月成功认购武清黄庄一套房子,当落户河西的同事告诉我们,他们已经手持合同及不同动产证成功落户在房子名下,我们去武清行政中心办理时,被告知,未有房产证不予以办理。
父母的户口为集体户口,孩子的户口不能随迁,就不能入学,而期房房本大部分需要很长时间。我们与在很多落户武清的同事私聊,大家情况如我们,都普遍十分着急。
一方面,我们看中武清的发展,成为新武清人,另一方面为一些手续的缓慢进展成度也颇为焦急。万盼政府能为民着想,精减手续为民减负。
所以,能否恳请市长,在落户方面减化行政手续,诸如有购房合同,还贷记录,不动产证,即可认定房口可落户在合同的房屋上。
感谢市长先生您,在百忙之中看到本人建议,切盼重视,深为感谢!
2019.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