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静湖花园片区热水随意调价是否合理合规
2019.8.31号公布,9月1号开始热水涨价,这是否符合公示标准?
1.他们的涨价是否符合《天津市居民生活热水价格管理办法》
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
凡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其居民住宅热水价格的制定或调整,由供水企业与业主会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并将执行的价格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其居民住宅热水价格的制定或调整,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供水企业可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的居民生活热水价格。
我们从未接到协商通知,完全由物业自己决定,业主同意的会议记录呢?签字呢?
2 第六条 各区、且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热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以及兼顾经营者和居民的承受能力的原则。
3 第十四条 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不按规定程序作出制定或调整价格决策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
如果符合规定请给物业给出征得业主同意的记录,如果不符合规定,还请领导给与支持,让有关部门依照条例给与整改。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