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静湖西区生活热水费涨价
今天是2019.9.4号,下楼突然发现小区楼贴了一张热水费涨价图,(详见配图)8.31号公布,9月1号开始涨价,这符合公示标准么?月底公布明天涨价,不是方便你们收费么?
1.我想问的问题是,他们的涨价是否符合《天津市居民生活热水价格管理办法》
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
凡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其居民住宅热水价格的制定或调整,由供水企业与业主会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并将执行的价格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其居民住宅热水价格的制定或调整,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供水企业可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的居民生活热水价格。
我们从未接到协商通知,完全由物业自己决定,业主同意的会议记录呢?签字呢?
2 第六条 各区、且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热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以及兼顾经营者和居民的承受能力的原则。
3 第十四条 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不按规定程序作出制定或调整价格决策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
如果符合规定请给物业给出征得业主同意的记录,如果不符合规定,还请领导给与支持,让有关部门依照条例给与整改。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