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19-09-03

标题:关于河西区木兰餐厅充值卡不予退费的问题

我于2017——2018年在我于2017——2018年在永安道元兴新里1号楼4门底商“木兰餐厅”充值使用过就餐卡,餐厅于2018年倒闭。倒闭时,曾张贴告示承诺卡内余额可以退钱或换其他商品,但是后来,告示上的电话就打不通了。最近几天,原来木兰餐厅的这个底商,又开了一家新的餐厅,在新的餐厅,我看到了以前在木兰餐厅负责充值的人员,现在在新的餐厅工作。咨询她后,她表示在新的餐厅,可以继续使用之前木兰餐厅的红色充值卡,但是我的蓝色充值卡,因为享受过充100元送5元的活动,所以不能继续使用也不能退款。请有关部门为我主持公道,凭什么我真金白银充值的60多元余额,现在不能用了?既然之前的红色充值卡可以继续使用,新的餐厅和以前的木兰餐厅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的老板是不是一个人?请有关部门,为我解决卡内余额退款的问题,谢谢。充值使用过就餐卡,餐厅于2018年倒闭。倒闭时,曾张贴告示承诺卡内余额可以退钱或换其他商品,但是后来,告示上的电话就打不通了。最近几天,原来木兰餐厅的这个底商,又开了一家新的餐厅,在新的餐厅,我看到了以前在木兰餐厅负责充值的人员,现在在新的餐厅工作。咨询她后,她表示在新的餐厅,可以继续使用之前木兰餐厅的红色充值卡,但是我的蓝色充值卡,因为享受过充100元送5元的活动,所以不能继续使用也不能退款。请有关部门为我主持公道,凭什么我真金白银充值的60多元余额,现在不能用了?既然之前的红色充值卡可以继续使用,新的餐厅和以前的木兰餐厅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的老板是不是一个人?请有关部门,为我解决卡内余额退款的问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9-09-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监管人员到河西区永安道元兴新里1号楼4门底商“木兰餐厅”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餐厅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协商,商家同意市民继续使用充值卡中剩余余额。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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