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 *** 提问时间:2019-09-02

标题:翰澜苑卖房强制捆绑车位且车位售价过高

翰澜苑卖房强制捆绑车位,车位售价在32万一个,严重超出了天津市车位物价的平均水平,在购买房屋时,交了10万的订金,开发商给具了收据。现因车位太贵,不想购买想退,开发商不给退,强制要求按照30万一个的金额购买,且态度强硬

问题:1)天津市买卖房屋不允许强制捆绑销售,他们身为国企,明知故范

2)如果车位在15万左右,在天津市车位物价水平,消费者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我们愿意购买

3)车位明明只交了订金,且开发商没有开具正式的发票,只是简单的收据,为什么不可以退款?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9-11 是否超时:否

王莉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9月3日

王莉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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