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至今,多次反应城区内散养的家禽扰民,每次都是敷衍的回复!请参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属实,杨村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已经协调杨村七街大队,对饲养的家禽正在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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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您反映情况属实,杨村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已经协调杨村七街大队,对饲养的家禽正在进行收购。
武清区杨村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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