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蔡** 提问时间:2019-08-26

标题:枫丹天城小区停车问题何时能解决

枫丹天城小区地下停车位(物业和开发商)只出售、不出租,造成买不起车位的业主及租房客车辆没有放车的地方。希望武清区政府敢于协调解决此问题。同时咨询以下问题:

1、枫丹天城地下地上停车位的产权和所有权是归全体业主还是归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

2、枫丹天城物业对于没有车位的业主或者外来车辆收停车费是否合法合规?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9-0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我单位与物业办咨询,物业办称物权法里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建筑规划里由当事人出售互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的停车位的产权和所有权是归开发商所有,因当时居民与物业签订的合同里有收取费用一项,其收费是合法合规的。

如有不详请拨打电话咨询物业办:59618822,北京金色阳光物业电话:59902200。

 

武清区东蒲洼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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