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向规划自然资源局咨询产权证办理问题,勿转至其他部门
此件已多次提交,请市或河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答复,切勿转至河西区、津南区或拆迁办或住建委等部门!
您好,我是原河西区东江道玛钢里的一名居民。2015年玛钢里拆迁,我被安置到福松源庄25号楼居住。通过收看2018年12月11日的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节目,我了解到我所在的25号楼中用于安置还迁居民的房屋应由市不动产局河西分部办理登记(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事务中心河西部朱紫霞部长受访答复:“…25、26和28、30号楼,其中用于远年前用于还迁的被安置的人,当时的政策上定性的是,由河西区部的登记部门…”)。根据《关于利用环城四区(环内)房屋作为市内六区还迁居民安置用房有关问题协调会的会议纪要》(津国土房纪〔2012〕89号)所述,河西区政府应出具“负责13幢还迁房入住后的社会综合管理”承诺,上述4栋楼加上田喜盛园9栋楼共计2494套房屋都应由河西区房管局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目前福松源庄25号楼原小二楼拆迁户已经可以办理由河西区发放的产权证,而我们玛钢里拆迁户却只能办理津南区的产权证,同一栋楼两种产权证完全不合常理,而且与违背上述文件要求。请求贵局妥善处理此事,为13栋楼所有居民统一办理河西区产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