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事宜
我家的宅基地情况如下:武清区大良镇南四百户村宅基地一处,用地时间为1976年,用地时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于1990年办理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确权面积200平方米,临时用地面积92.33㎡,实际使用面积293.49平方米,其中符合规定面积292.23平方米,超标用地1.26平方米,地上房屋面积173.82平方米,符合规定用地范围内房屋面积107.90平方米。我们都不明白在自家院里盖的房屋为什么还是不符合规定范围内,而我家邻居,和我们是一排,院落长和宽都一样,他们家就就都符合规定,而我家就不符合,只是他们家是五间正房和几间厢房,我们家是五间正房,两间厢房,五间倒房,基本情况就这样,请有关部门给予解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