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区畜牧中心核实处理。
据区畜牧中心反馈:经了解,关于您所咨询的养猫养狗问题,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对村民养猫未做管理规定,不需要办理许可证,对不属于规模养殖场的日常饲养行为不做限制。按照《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对不属于规模养殖场的养犬行为,村民需到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办理《养犬登记证》,每年定期注射狂犬病疫苗。
区畜牧中心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畜牧中心,联系电话:6070690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