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9-08-19

标题: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集体出租或转让2000亩耕地,每亩每年800元人民币,繁殖树苗和种植果树,镇政府报备,还需要到县级以上土地部门审核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8-2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承包流转的问题,不需要向土地部门报批审核,请您向属地镇人民政府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武清分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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