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血汗钱购房,质量问题频发,开发商私自改变房屋外型
住建委的领导,您好!
本人2012年从天津市金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得商品房一套,交房后房屋漏水情况频发,今年7月7日更是剪力墙上被雨水冲开孔洞,往屋内流水,水流量极大且钢筋裸露,造成家具大面积过水,经过多方打听得知该项目为市管项目,数次打电话向市质量与安全监督总队反映问题未果,于7月23日冒雨前往总队反映问题期间下雨三次均对家具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监督员告知25日开发商出面解决,但25日开发商代表告知我防水保修期限为5年,我的房屋已经过保修期不予维修更别谈因漏水造成的损失,我提出剪力墙为结构保修期限不应该是5年,而且混凝土就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开发商百般推脱,而质量监督员明显偏袒开发商在未到现场查验的情况下认同开发商的观点,更意外的是昨天开发商居然派人偷偷的对墙体外面进行了修补;开发商还在去年下半年将屋顶部分瓦私自拆除,问及是否有相关手续是又不予答复,望相关领导能对我反映的问题予以重视,为我主持公道,致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