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市政道路、配套管网等未批先建鉴定事宜
您好!
如果市政道路、配套管网工程在开工时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后期补办相关手续后,质量监督部门介入。由于质量监督部门前期未进行监督,要求建设单位对已施工完成部位进行质量鉴定,请问是否合理?
如不合理,请告知法律依据。
如果合理,请问需要做何种类型的质量鉴定,对第三方鉴定机构的资质有何要求(据悉,市住建委已经取消资质认定,又该如何寻找合法合规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请告知详细的政策或法定依据。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