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长期无人居住物业费可否减免
我在仁爱濠景有一套住房,因家庭原因长期没去居住。按物业法应该交物业费用,但现在山东省出台政策,长期无人居住的,可以免一部分物业费,最低可交50%。我觉得这是合理的,因为不居住,我们没有享受那么多项服务。按照花钱买服务的原则,我觉得天津也可以出台这样的政策。这样的政策出台,很多不居住的会按比例缴费,否则不甘心交,闹出很多矛盾。谢谢
我在仁爱濠景有一套住房,因家庭原因长期没去居住。按物业法应该交物业费用,但现在山东省出台政策,长期无人居住的,可以免一部分物业费,最低可交50%。我觉得这是合理的,因为不居住,我们没有享受那么多项服务。按照花钱买服务的原则,我觉得天津也可以出台这样的政策。这样的政策出台,很多不居住的会按比例缴费,否则不甘心交,闹出很多矛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