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津很多民宅有企业产公产也有私产,都属于住宅产权,请问相关部门这类房屋可以用于经营活动或售卖商品吗?为什么?如果不能,请尽快治理,譬如很多用于经营早点,严重影响卫生,导致小区内的环境脏乱差、在小区内乱摆放桌椅、乱丢垃圾,望尽快回复、尽快行动起来,是民宅就不该商用,合理的有法可依的管理和规划。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给我委相关部门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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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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