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太阳城皓林园物业拒绝配合安装私人充电桩
我是皓林园业主,最近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买了新能源汽车,但是物业以不具备安装条件和用电安全为由,禁止安装私人充电桩。
遂求助到北方网,经过街道办协商得到以下答复: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立即责成鲁山道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针对您投诉的问题物业表示:
(1)皓林园物业服务中心支持居民安装充电桩,并先期解决业主新能源车临时充电问题,产生电费由居民自行承担;(物业在地上解决临时充电问题,等待公共充电桩交付使用。但是公共充电桩费用是私人充电桩费用的4倍,而且使用不方便)
(2)待居民办理好安装充电桩各项手续(相关协议、施工方案等),物业服务企业将依法依规协助居民进行安装。(物业以多种理由拒绝配合安装充电桩。不开具任何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同意国家电网安装或勘探证明、固定车位证明。不同意施工方案等。)
太阳城皓林园的新建小区都是无法安装私人充电桩(2017年建成),其他老旧小区更不敢妄想了。无法安装充电桩,新能源汽车谈何大力推广??
无耐之下,只能通过这里向我们河东区的领导求助,希望早日能用上新能源汽车,能在自己的停车位上能给我的新能源汽车充上电,为绿色生态锦江尽一份微薄的力量。
尊敬的领导,静候您的佳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