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申请人为本市户籍人口或在津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在夫妻一方居住地、户籍地所在街镇均可办理生育登记。
二孩生育登记需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初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2、再婚夫妻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3、生育两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已死亡的。
进行二孩生育登记时,申请人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在津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需带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页。再婚夫妻再婚方需携带全部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夫妻双方需签申请生育登记承诺书, 在医院建档相关办理流程需咨询街道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