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变动原因,24个月中有一个月工资未达到个税起征点,因此没有完税证明,其他月份都有缴纳个税,那么我是否有再津购房资格?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政府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24个月中未缴或补缴税款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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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政府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24个月中未缴或补缴税款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武清区住建委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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