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9-08-02

标题:外墙漏水导致家里漏水严重儒香园小区

我们小区属于商业小区,2014年买房,入住俩年以后开始漏水,每次下雨,家里也下雨,满屋子都是雨水,影响我家的生活。物业多次来人诸多辩解,修了一次,还是漏雨!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8-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限届满后,业主对专有部分负责维修、养护。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可以按照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养护。经了解,物业企业已经告知业主,联系施工单位约好时间查看维修。

 

武清区住建委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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