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家属随军,不给开具同意调出函
我是天津市河北区启智学校在编教师,老公是北京市现役军人,现在正在办理随军进京手续,手续中有一项是需要由人事调动权利的上级单位开具“同意调出函”,河北区事业单位跨省市地区人事调动权限单位是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询问该单位对部队出具的“函”不承认,只承认北京接受单位上级人事部门出具“函”。但是北京市随军调动手续上报随军材料中,部队单位提供到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随军材料中必须有“同意调出函”。所有的随军材料通过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完毕后才会出具“商调函”到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在就是上报的随军材料中需要“同意调出函”,但是天津市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能开具,北京的随军政策在天津不承认。因此现在随军无法办理,请领导们进行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