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9-07-31

标题:宁河区住建委为不合格住房下发验收备案书

我在宁河海航城购买的商品房在七月初交房,开发商出示了相关证件以及宁河区住建委下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虽然发现房子有些空鼓、门窗损坏…一些小毛病,但因为相信政府相关部门的专业性和可靠性,开发商也承诺尽快维修,我便缴纳了很多不合理的物业收费,拿了钥匙收房。然而之后天津普降大雨,我包括小区很多业主发现自家出现漏雨现象,甚至整栋楼都漏雨,更别说顶楼或者一楼了,惨不忍睹!这种房子的质量也能通过验收?而且宁河区住建委回复我说验收时没下雨,无法验收是否漏雨,且告诉我房子在保修期内,开发商给维修就行!证书下发极不负责,后期言论也毫不负责!如果是这样,我是否可以认为住建委形同虚设?验收备案书也没有任何意义,甚至任何项目及产品的验收、检验都是毫无意义的!只要有保修就可以了!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8-01 是否超时:否

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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