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自然美美容院无证无照非法经营
举报人:任**,男,汉族,1987年5月24日生,住天津市西青区,
被举报人:自然美美容用品美容美体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栖湖园1号楼6门102室
举报事项:1、无照经营、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资质、无健康证
举报要求:1、立案查处并公示处理结果
2、书面回复举报人相关处理结果
事实及理由:
我是西青区栖湖园租户,现向贵局举报小区内违法经营美容美体店,并违法出售三无化妆品、保健品等违法行为。自然美美容用品美容美体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栖湖园1号楼6门102室长期提供纹眉、减肥、拔罐、拔血罐等涉及医疗服务的美容美体项目,但并未办理相关经营资质,相关服务人员频繁更换,同时也并无医疗从业资格,甚至没有健康证等经营场所必备的证件,存在巨大人身安全和消防隐患。
被举报人违法行为,应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第六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第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
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